Step 1 of 2 · 基本資料
勞退提撥試算
依勞工退休金條例§6、§14、§24試算退休帳戶累積金額,涵蓋雇主強制提撥及勞工自願提撥。
提撥期間
依§6,雇主應自勞工到職之日起為勞工提繳退休金。
依§24,勞工年滿60歲即可申請退休金。
薪資與提撥設定
以每月固定薪資為基礎,雇主需按月提繳 6%。
自願提撥可享所得稅全額扣除,每月最高 6%(勞工退休金條例§14 第3項)。
勞動部歷年平均約 2–3%。保守估算可填 2,樂觀估算可填 3。
⚠ 本試算為估算值,實際帳戶金額依勞退基金實際投資績效而定,不保證固定報酬率。
Step 2 of 2 · 試算結果
勞退試算結果
以下為依您輸入資料試算之退休帳戶預估金額。
月薪
—
提撥期間
—
預估帳戶總額(含複利)
—
年報酬率 — %,共 — 個月複利累積
月退休金試算
每月約可領取
帳戶總額 ÷ 300個月(25年)
—
提撥明細(不含利息)
雇主每月提撥
月薪 × 6%(§14 強制提撥)
—
雇主合計提撥(無利息)
每月雇主提撥 × 提撥月數
—
每月總提撥(雇主+自願)
—
提撥總額(無利息)
—
複利增值(預估)
帳戶總額 − 提撥總額
—
ℹ 領取方式說明(勞退條例§24)
退休時可選擇:
· 一次領回(§24 第1項):將帳戶全額一次性領取。
· 月退休金(§24 第2項):以帳戶餘額除以餘命月數(由勞動部公告),按月領取。上方試算以帳戶餘額 ÷ 300個月(假設 25 年餘命)估算,實際月退金額依勞動部公告餘命月數為準。
· 一次領回(§24 第1項):將帳戶全額一次性領取。
· 月退休金(§24 第2項):以帳戶餘額除以餘命月數(由勞動部公告),按月領取。上方試算以帳戶餘額 ÷ 300個月(假設 25 年餘命)估算,實際月退金額依勞動部公告餘命月數為準。
法律依據
· 勞工退休金條例§6:雇主應為適用本條例之勞工按月提繳退休金至個人退休金專戶
· 勞工退休金條例§14:雇主每月提繳率不得低於勞工每月工資 6%;勞工得自願提繳,最高 6%,並享所得稅全額扣除
· 勞工退休金條例§24:勞工年滿60歲,得選擇一次領回或按月領取退休金
· 勞工退休金條例§6:雇主應為適用本條例之勞工按月提繳退休金至個人退休金專戶
· 勞工退休金條例§14:雇主每月提繳率不得低於勞工每月工資 6%;勞工得自願提繳,最高 6%,並享所得稅全額扣除
· 勞工退休金條例§24:勞工年滿60歲,得選擇一次領回或按月領取退休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