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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tep 1 of 2 · 工時資料

工時合規檢查

依勞基法§30、§32、§34、§36逐項檢查工時安排是否符合法定規範。

工作時間設定
§30 法定上限 40 小時/週。需勞資協議方可延長(§30 第2項)。
§32 法定上限 46 小時/月;勞資協議可延長至 54 小時/月。
§34 輪班換班間隔至少 11 小時。若無輪班情形,請填 24。
§36 規定每7日至少應有1例假(通常為週日)及1休息日(通常為週六)。
⚠ 本檢查工具依現行勞基法規定試算,個別情形(如輪班制、特殊行業)可能有例外規定,建議諮詢勞工局確認。
Step 2 of 2 · 合規分析結果

工時合規分析

依您輸入的工時資料,以下為各項法規合規狀況。

整體合規評估
§30 每週正常工時
§30
§32 每月加班時數
§32
§34 輪班換班間隔
§34
§36 例假與休息日
§36
法律依據
· 勞基法§30:勞工每日正常工時不得超過8小時,每週不得超過40小時
· 勞基法§32:延長工時每月上限46小時,勞資協議最高54小時,雇主應另付加班費
· 勞基法§34:輪班制勞工換班時間間隔至少應有11小時
· 勞基法§36:勞工每7日中應有2日休息,其中1日為例假,1日為休息日
使用步驟
  1. 正常工時上限(§30 I):每日 8 小時、每週 40 小時。
  2. 變形工時:兩週變形(§30 II)所有行業可用;八週變形(§30 III)/四週變形(§30-1)限勞動部公告特定行業,需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。
  3. 延長工時上限(§32):每日連加班 ≤ 12 小時;每月加班 ≤ 46 小時,得放寬為 54 但 3 個月 ≤ 138。
  4. 輪班間隔(§34):原則 11 小時連續休息;例外(公告 + 工會同意)得縮為 8 小時。
  5. 七休一(§36):每 7 日 2 日休息,1 日例假 + 1 日休息日。
  6. 休假工資加倍(§39):例假、休息日、國定假日、特休出勤工資加倍。
  7. 責任制(§84-1):三要件:勞動部公告職業 + 書面約定 + 主管機關核備,缺一不生排除效力。
  8. 違反罰則(§79 I-1):2 萬至 100 萬罰鍰,§80-1 並公布雇主名稱。
常見問題
每日每週工時上限是多少?
依§30 I 每日 8 小時、每週 40 小時。延長工時依§32 II:每日連加班 ≤ 12 小時;每月加班 ≤ 46 小時,雇主經工會(或勞資會議)同意得單月放寬為 54 小時,但 3 個月不得逾 138 小時。違反依§79 I-1 處 2–100 萬罰鍰。
加班費怎麼算?週六上班算加班嗎?
依§24:平日加班前 2 小時 1.34 倍、第 3-4 小時 1.67 倍。§24 II 休息日「做 1 算 4、做 5 算 8、做 9 算 12」加成計算。例假日(§36)原則不得出勤、§40 緊急例外。國定假日(§37)依§39 加倍發給。
輪班換班至少要間隔幾小時?
依§34 II 原則連續 11 小時休息;例外經勞動部公告之特定行業 + 工會(或勞資會議)同意得縮為 8 小時。違反依§79 I-1 處 2–100 萬罰鍰。常見爭議:日班翻夜班過渡日壓縮間隔。
七休一?例假跟休息日差在哪?
依§36 I 每 7 日 2 日休息:例假(一例)原則不得出勤,僅§40 天災事變例外;休息日(一休)得依§24 II 經同意出勤並加成計算。違反強迫例假出勤依§79 I-1 處罰。
責任制就不用加班費嗎?
不行。§84-1 三要件:(1) 勞動部公告之職業;(2) 書面約定;(3) 主管機關核備,缺一不可。最高法院 102 年度台上字第 1660 號明確要求須經核備始得排除§32 加班費。雇主自稱責任制拒付加班費屬違法,得追討。
變形工時是什麼?我的工作適用嗎?
三類:兩週變形(§30 II)所有行業可;八週變形(§30 III)/四週變形(§30-1)限勞動部公告特定行業(食品、餐飲、保全、客運、製造、海空運等)。皆需工會(或勞資會議)同意。未經同意逕行採行不生變形效力。
違反工時規定罰多少?怎麼檢舉?
依§79 I-1 處 2 萬至 100 萬;§80-1 並公布雇主名稱、負責人姓名;§81 法人代表人、受僱人雙罰。檢舉管道:地方勞動局線上申訴/勞動檢查、勞動部 1955 專線。§74 反報復條款保障申訴勞工不得被解僱、調職或為其他不利處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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